中新社休斯敦1月26日當鋪電 (記者 王歡)美國得克薩斯州一名孕婦兩月前昏迷,被證實腦死亡,醫院曾不顧其家人反對堅持使用生命維持機器,引起爭議。院方26日發表聲明稱,將執行法院裁決撤除生命支持設備,讓這名女子安息。
  33歲的瑪麗斯(Marlise Munoz)去年11月26日妊娠進入14周時,在家中廚房突然倒地昏迷,據信是血栓所致,醫生其後證褐藻糖膠哪裡買實她已腦死亡。瑪麗斯自昏迷後一直沒有再醒來。在送到醫院接受救治前,胎兒曾缺氧可能導致畸形。
  瑪麗斯和丈夫埃里克(Erick Munoz)都是專業急救人員,已育有一個孩子,事發時瑪麗斯懷的是第二胎。埃里克說,妻子曾對他表示,不希望在自己腦死的情況下接受生命支持。他希望位於沃斯堡的約翰·彼得·史密斯醫院可以移除設備,讓家人抗癌食物排行可以將從法律和醫學角度上已經死亡的瑪麗斯安葬。
  但院方表示,根據當地法律,他們不能終止搶救孕婦,有義務保護整合負債胎兒。
  埃里克23日提交的一份誓詞中表示,目前妻子已經面支票貼現目全非,完全沒有生命跡象,“甚至當我移動她的手時骨頭都斷裂了,坐在我面前的只是一具正在腐爛的屍體”。
  無奈之下,埃里克向法院提出訴訟,說醫院人工維持生命的做法違反她妻子本人的意願。並稱瑪麗斯從法律上已經死亡,在一個已經死亡者的遺體上實施醫療措施是粗暴的。訴訟還強調,已經臨床死亡的瑪麗斯不再是“孕婦”、不受得州有關法律的限制,且病歷顯示胎兒“明顯不正常”。
  得州法院法官華萊士(R.H. Wallace)24日做出裁決,醫院必須在當地時間27日晚17時之前撤除維持瑪麗斯生命的機器。
  醫院發言人拉貝(J.R. Labbe)26日表示,“從一開始,院方就不是想與法律競賽,而是遵循它”,醫院“將執行法庭的命令”,但沒有說具體何時切斷生命維持設備。
  此案引發了對於臨終關懷和當孕婦被認為在法律和醫學上死亡後是否應該繼續維持胎兒生命的爭論。反墮胎組織認為,瑪麗斯的胎兒應該享有獲得出生的權利。
  目前,對於母親懷孕時腦死亡胎兒是否能存活,人們還知之甚少。2010年發表在BMC醫學雜誌上的一篇文章曾指出,德國醫生在近30年間找到30個病例,那些母親們平均懷孕23周時發生腦死亡,12個有生命力的孩子出生。隨訪結果顯示,6個孩子發育正常。(完)  (原標題:美腦死亡孕婦生命維持機將被切斷 醫院執行法院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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