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吳亞東 福建省首個綜合性家事法庭今年3月在廈門市海滄法院掛牌成立以來,探索出家事調查員、外地未成年被告人監管等創新工作機制,利用感情修複“四步法”,審結家事類案件185件、未成年犯罪案件24件,民事案件調撤率55.7%,裁判自動履行率92%。無一改判發回,無一信訪投訴,將“清官難斷家務事”變為“法官善斷家務事”。
  海滄法院家事法庭將法律權威的“剛性”與法官情懷的“柔性”相結合,註重聆聽當事人的傾訴,鼓勵當事人承擔重築幸福家庭的責任,將服務觸角延伸到庭前判後,庭前發放“勸和歌”、“致夫妻書”、“致父母書”,庭後再次調解,隨案附寫“法官寄語”併進行判後回訪。截至今年4月,家事法庭審結離婚案件和好率為42.47%。
  家事法庭還聯合區婦聯聘請10名具有社工、教育、心理學等專業背景的基層工作人員擔任家事調查員,同時指導社區成立“海滄沐陽反家暴聯盟”,將婚姻、家庭心理輔導等工作常態化。目前,社區婚姻輔導班已為26對離婚糾紛當事人提供婚姻質量評估,促成7對夫妻重歸於好。
  (原標題:海滄家事法庭無一改判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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