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時報訊(記者裴曉蘭)丈夫與婚外情女子結婚生育孩子,構成重婚罪獲刑,後被妻子起訴要求離婚。近日,順義法院受理了此案。
  王女士訴稱,2008年10月8日,她與金某登記結婚。雙方婚後在昌平區回龍觀打工生活,沒有子女。2009年,他們搬到順義區高麗營鎮居住。自2011年起,金某逐漸對她冷漠,後她發現金某與河北省固安縣的一名女子有婚外戀。
  王女士說,2012年7月12日,她開始與金某分居生活,本想維持婚姻。但金某在尚未離婚的情況下,即於2013年3月7日同固安縣的女子辦理了結婚登記,且當年9月6日與對方生育孩子。
  2014年3月底,金某犯重婚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現在北京市第三看守分所服刑。王女士認為,二人夫妻關係已名存實亡。她訴請依法判令離婚。
  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原標題:丈夫重婚被判刑妻子起訴要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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